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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移民配偶无法申请永居,孩子绿卡怎么办?一定要离婚吗?

    来源:嘉德海外 编辑:MAX时间:2018年12月10日浏览:

    摘要:在现行的英国移民法规定下,投资移民在完成英国五年的投资及移民监的,要申请绿卡的时候,逐渐发现了一个潜在的,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无论什么原因,拿不到绿卡,那么孩子,是无法跟随主申请人获得绿卡的。


    在现行的英国移民法规定下,投资移民在完成英国五年的投资及移民监的,要申请绿卡的时候,逐渐发现了一个潜在的,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无论什么原因,拿不到绿卡,那么孩子,是无法跟随主申请人获得绿卡的。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有很多中,最常见的是:


    副申请人不满足居住条件 (常见于2018年1月11号以后递交的签证获批者);

    副申请人无法通过life in the uk;

    副申请人无法通过b1的语言测试;


    针对上述情况,江湖上一直有一种说法:


    离婚,保孩子绿卡


    但是,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本文将从最近成功操作的一个实际案例,来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并解决这个问题:如何在副申请人无法获得绿卡的情况下,不离婚的同时,孩子也获得绿卡?


    【政策说明】


    2018年1月11日开始,英国移民法针对记点积分制的家属(配偶,即PBS dependant)申请永居的英国出入境时间,进行了明确说明:(划重点)所有在此日期及在此之后递交的PBS dependant签证申请,从获批之日起,配偶需要满足在任意12个月期间内,离境英国的时间不得超过180天的规定,才可以申请永居。


    同样,投资移民副申请人更常见的问题是:没有时间,经历来学习英语,并且通过语言能力测试,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解决?


    移民法中的规定,2012年7月9日以后拿到首签的PBS dependant的儿童家属,需要在父母双方均获得永居,或者PBS主申请人对该儿童有独立抚养权的情况下,才能获得永居。换句话说:


    如果主申请人能够证明对孩子在英国的生活,有独立抚养权,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离婚,即使父亲没有获得英国绿卡


    孩子仍然能够和母亲一起申请并获批绿卡!


    【什么是独立抚养权】


    近年来,一些希望携带年幼子女移民英国的家庭,可能会始料未及地遭到拒签:英国移民局认为父母中的一方对子女并无独立抚养权,因此子女作为副申请人,申请遭拒。


    这类拒签通常出现在子女的亲生父母离异、子女随父母其中一方申请投资移民/企业家移民签证;或父母并未离异,但父母中仅一方携带子女提交签证申请的情况中。通常这类申请家庭都会认为,作为子女的亲生父/母,携带子女移民英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却不知英国相关法律条款在这一点上与中国截然不同的概念:在父母双方都健在且与子女有定期交流/提供经济支持的情况下,父母中的一方将子女带离另一方,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对孩子的成长环境进行保护,是这条法律的最核心的内容,换句话说,如何判断父母双方一方有独立抚养权,要根据如何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生活环境来判断。)


    中国申请人对此拒签理由措手不及,也是中英文化差异的一个体现。


    独立抚养权的问题产生:


    首先,关于独立抚养权的产生通常是在定居类签证导向下容易产生,例如英国投资移民签证,英国企业家移民签证,英国工作签证的子女在跟随主申请人移居英国时,容易触发此类问题。学生签证及临时工作签证类别因为没有定居导向,通常不会涉及到此类问题。


    在过去10多年的实际处理申请的经验当中,我们发现中国申请人概念中的独立抚养权与英国移民法律中的独立抚养权是有着完全不同的独立意义解释的。


    很多中国申请人认为只要法庭判决上写着抚养权归母亲,母亲就拥有对孩子的完全独立的抚养权。 但是,从实践中来看,中国的法庭判决往往同时要求父亲定期支付扶养费或者教育,生活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母亲拥有的只是日常的抚养权,而不是英国法律意义上的完全独立抚养权


    完全独立抚养权,Sole Responsibility,从英国政府的政策指导上我们可以看到如下内容:


    大意是孩子父母中的一方,在一定长的时间跨度内,独自对于孩子负有完全的亲代责任(he/she has been solely responsiblefor exercising parental care over the child for a substantial period)。


    注意这句话中的两个重点:1)对于时间跨度的要求;以及 2)对于“完全”的定义。


    通常情况下,移民局在考核父母一方是否对子女具有独立抚养权的时候,会考虑以下几点问题:


    孩子父母是否离异?


    如果孩子父母已离异,哪一方获得了法定监护权?


    若孩子父母离异且法院已判决监护权,移民局将确保移民决议不与法院判决相冲突;


    孩子父母婚姻关系尚在,但已分居;


    若作为主申请人/担保人的父母一方已在英国/未与孩子共同居住,那么在此期间,孩子的日常照料由谁代理?


    作为主申请人/担保人的父母一方,是否持续性为孩子提供支持:日常起居料理,或定期及长期的经济支持?


    孩子生活费用由谁承担?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谁对孩子的成长做出重要决定:比如居住地,择校以及宗教信仰等?


    了解以上几点问题,相信读者可以自行得出一些初步结论:


    一般来说,只有获得子女法定监护权的父/母一方,才可证明对子女负有独立抚养权;


    承担子女生活费用、照料子女日常起居、在子女成长过程中做出主要决定的父/母一方才可证明对子女负有独立抚养权。


    子女与未拥有抚养权一方父或者母已经没有直接联系或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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